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门诊预交金退款公告
时间:2025-06-20来源:财务办点击数:696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 号)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 号)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各项便民医疗服务举措,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现将我院门诊预交金退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院存有门诊预交金的患者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门诊预交金退款: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预交金缴费记录至我院康定院区(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门诊收费处提出退款申请,我院对信息进行审核后,现场进行现金退款。
退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门诊楼1楼门诊收费处
咨询电话:021-62717733
我院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出更多便民举措,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谢广大患者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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