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委员会人员培训的标准操作规程
时间:2025-08-05来源:伦理办公室点击数:436次

文件编码

SEDPTCEC-SOP-024

版本号/版本日期

V3.0/2025-07-18

制定人

杨祎

制定日期

2025714

审核人

许琰

审核日期

2025717

批准人

孙涛

批准日期

2025718



生效日期

2025721

 

伦理审查委员会人员培训的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人员培训规程,确保所有参与伦理审查的委员、伦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GCP、审查技能相关培训、SOP及伦理管理管理,专业科室接受SOP等培训。

2. 范围

SOP适用于涉及伦理审查委员会与审查工作/活动相关的所有人员。

3. 职责

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

3.1 负责培训的申请、组织及实施。

3.2 保存培训组织和实施的过程记录文件。

4. 详细说明

4.1 培训要求

4.1.1 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伦理委员进行法规的巩固和新法规的学习,定期进行伦理审查项目的经验总结及审查能力培训,积极参加新法规及行业相关的外部培训,不断提高伦理审查能力。

4.1.2 伦理审查委员会应积极发起研究者的培训,对伦理的资料递交,SAE的处理,方案违背发生情况等对研究者进行培训。

4.2 培训申请

伦理秘书组织伦理委员和伦理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组织专业科室研究者的培训;由伦理秘书填写培训申请表向主任委员申请参加院外相关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填写培训报名表,院内培训由发出通知,选定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参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3 培训记录及方式

4.2.1 根据培训的形式,参加人员自学的,参加培训的人员签署自学签字页

4.2.2 现场培训形式,参加培训的人员签署培训签到页,伦理秘书填写培训记录表,参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2.3 院外培训,一般以培训证书的形式,伦理秘书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分发给参加培训的人员,若院外不提供培训证书,则伦理组织秘书组织发起培训考试,伦理审查委员会给予发放培训证书

4.2.4 所有的培训,伦理秘书保留自学签字页原件、培训签到页原件、培训记录表原件、培训证书扫描件存档

4.2.5 伦理审查委员会每年应在下一年度1月份之前,对本年度培训进行总结,撰写年度培训总结文档。

5. 参考文献

Ø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0

Ø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2

Ø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

Ø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

Ø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2023

Ø 《赫尔辛基宣言》,世界医学会,2024

6. 附件

Ø 培训申请表

Ø 培训报名表

Ø 培训签到页

Ø 自学签字页

Ø 培训证书

7. 修订记录

版本号

变更摘要

生效日期

2.0

定期修订SOP

2024年4月23日

3.0

参考文献更新、“伦理委员会”替换为“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培训申请表

申请人


职务


申请日期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


培训会务费


培训组织

单位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申请人签字

 

 

 

                     签名            

主任委员

意见

 

 

                        签名            


 

培训报名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职称:

职务:

学历:

工作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在本院工作

是                   

是否用餐(周五、周六工作午餐)

是                   

是否住宿

是                   

是否需要发票

是                   

 

 

 

 

 

 


 

培训签到页

 

培训内容


日期


培训地点


 

姓名

单位

职务

签名

日期


































































 


·

 

自学签字页

 

 初始培训

 日常培训

 管理制度

 SOP

 法规

 其他

单位


医院职称


姓名


职务



编号

内容

版本号/版本日期

签名

日期







































































备注:职务(例如: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伦理委员、伦理秘书、主要研究者等)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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