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 | SEDPTCEC-SOP-028 | 版本号/版本日期 | V3.0/2025-07-18 |
制定人 | 杨祎 | 制定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
审核人 | 许琰 | 审核日期 | 2025年7月17日 |
批准人 | 孙涛 | 批准日期 | 2025年7月18日 |
生效日期 | 2025年7月21日 |
伦理审查委员会用章的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使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用章及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使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程,以使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用章及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符合本用章规范。
2. 范围
适用于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用章及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的使用工作。
3. 用章管理
3.1 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用章范围
1)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章用于经伦理审查委员会出具的相关伦理审批表,伦理审查意见函等相关文件。
2)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章用于研究者需要的课题申报书。
3.2 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用章范围
1)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用于副主任委员认可需盖章的伦理审查相关文件。
4. 用章流程
秘书向副主任委员提请,经副主任委员确认或认可后,方可在伦理审查相关文件上敲盖办公室章或签字章。
5. 用章保存
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章用章保存在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处。
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签字章保存在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