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委员会文件送审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时间:2025-08-05来源:伦理办公室点击数:15次

文件编码

SEDPTCEC-SOP-004

版本号/版本日期

V3.0/2025-07-18

制定人

杨祎

制定日期

2025714

审核人

许琰

审核日期

2025717

批准人

孙涛

批准日期

2025718



生效日期

2025721

 

伦理审查委员会文件送审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使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送审材料的形式审查、发送补充/修改或受理通知、送审文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程,以保证研究项目送审管理的受理阶段的工作质量。

2.范围

    SOP应用于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对初始审查申请、复审申请、修正案审查申请、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安全性信息报告、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报告、不依从/违反方案报告提前终止或暂停研究的审查结题申请等送审文件的管理。

3. 详细说明

职责: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负责受理、记录、分发送审文件给各位委员审查,在研究方案审查结束后收回意见结果,并妥善保存。

3.1实施细则

3.1.1研究者或申办者正确选择伦理审查申请的类别

3.1.2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提供送审文件清单、伦理审查申请表给研究者或申办者。

3.1.3研究者或申办者按要求准备相关文件

送审文件的完整性:

3.1.2.1核对送审清单是否齐全,递交的文件是否与送审清单对应并齐全。

3.1.2.2多中心临床研究,本院为组长单位,研究进展报告应报告各中心的研究进展情况。

3.1.2.3其他中心发生的非预期的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送审文件需包括该中心的伦理审查意见(如有)。

3.1.3送审文件要素

3.1.3.1申请表填写正确、完整,文件需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1.3.2研究方案、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的版本号/版本日期标注正确,若修正方案或知情同意书或招募材料应更新版本号/版本日期;方案应有摘要。

3.1.3.3研究方案、研究者手册要素应符合GCP规定;科研项目申请标书不能代替临床研究方案。

3.1.3.4知情同意书的要素符合GCP的规定。

3.1.3.5现有安全性资料、研究参与者补偿信息文件应完整。

3.1.3.6研究者经过GCP培训。

3.1.3.7主要研究者履历资质证明文件信息齐全,确认已更新,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信息:请本人核对一般情况,核对填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会任职,科研课题,获奖,专利,论文,著作)

3.1.3.8研究人员名单及研究岗位信息齐全。

3.1.4补充/修改,受理.

3.1.4.1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若文件有缺陷或不完整,当场发送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以及最近的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至日期。

3.1.4.2受理通知:递交的文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需返回递交信

3.2项目送审的管理

3.2.1送审项目登记

3.2.1.1建立送审项目登记文件夹或电子文件,信息字段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项目名称,主要研究者,申请类别,受理号,受理日期,审查方式,审查日期,审查决定,决定文件签发日期,跟踪审查截至日期,批件有效截至日期。

3.2.1.2按审查进程,及时记录送审项目的相关信息。

3.2.2建档/存档

3.2.2.1首次送审文件按项目建档。

3.2.2.2再次送审文件按项目存档。

3.2.3待审

送审文件副本(如有)存放在伦理审查委员会送审文件柜/文件夹,等待提交审查。

3.3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

注册类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GCP20XX-00X,如2025年,伦理受理的第一个审查编号为:GCP2025-001

研究者发起研究(横向课题)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IIT20XX-00X,如2025年,伦理受理的第一个审查编号为:IIT2025-001

纵向科研课题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KY20XX-00X,如2025年,伦理受理的第一个审查编号为:KY2025-001

新技术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20XX-00X,如2025年,伦理受理的第一个审查编号为:2025-001

若该项目初始审查发生第一次复审,为:(GCP/IIT/KY)20XX-00X-RE-01;

若该项目发生第一次修正案,为:(GCP/IIT/KY)20XX-00X-AMD-01

若该项目第Y次修正案发生第Z次复审,为:

GCP/IIT/KY)20XX-00X-AMD-0Y-RE-0Z);

以此原则:SAESUSARPD(不依从/违背)、CR(跟踪审查)、FR(结题)、ST(提前终止)进行编码。

4.参考文献

Ø《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0

Ø《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2

Ø《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

Ø《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

Ø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地方标准DB31/T8992015

Ø《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2023

Ø赫尔辛基宣言》,世界医学会,2024

5.术语表

先送先审(FIFO-First in First sequence):按提交审查材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审查的先后顺序

6.附件

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初审文件(版本日期:2025-07-18

Ø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初审文件清(版本日期:2025-07-18

Ø研究者发起研究伦理初审文件清单(版本日期:2025-07-18

7.修订记录

版本号

变更摘要

生效日期

2.0

定期修订SOP

2024年4月23日

3.0

参考文献更新、“伦理委员会”替换为“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受理号编码原则更换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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